海南日报 | 海南就食用农产品出岛“便捷通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时间:2024-04-11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海口4月8日讯 (记者陈彬 实习生詹莉宜)如何确保食用农产品高效流通和上市销售质量安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4月8日发布公告,《海南省食用农产品出岛“便捷通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食用农产品出岛“便捷通道”是指针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办理出岛手续时设置的高效便捷的快速通道。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运输、销售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适用本办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业生产主体,对食用农产品采用单独包装、单独运输的,可以申请开通食用农产品“便捷通道”:采用绿色种植养殖生产模式的,连续三年无不良检出记录;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被认定为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的。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可以申请开通食用农产品“便捷通道”:生产证照齐全,未受到行政处罚的;连续三年以上未收购、运输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收购运输的农产品来源去向可全程追溯的;规范开具使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
已开通食用农产品“便捷通道”电子通行证的生产经营主体,出现收购或者运输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未规范实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等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便捷通道”资格。
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开通食用农产品“便捷通道”电子通行证的生产经营主体实行动态管理,并将相关信息及时纳入海南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对已达到取消“便捷通道”条件的,系统向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预警提示,经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认后,取消食用农产品“便捷通道”电子通行证。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ywdt/zwdt/202404/t20240409_364128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相关文章
- 四川省宣汉县被授予“中国木香之乡”
- 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召开
- 甘肃省文旅厅与文化和旅游部旅游景区强基焕新行动课题...
- 省住建厅举办全省城市管理执法科级以上干部培训班
-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部署开展汛期暑期文化和旅游安...
- 省住建厅党员干部赴吉林省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
- 省文化和旅游厅召开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 荒山着绿装 沃土涌金浪—— 孝昌县小河镇 “三重蝶...
- 枣林深处文明韵 香飘万里幸福村——看衡水市武邑县朱...
- 探气象奥秘 晓农耕智慧 悟家国担当 ——六安市农业...
- 中央宣传部授予徐淙祥同志“时代楷模”称号
- 林水寨获评“安徽省农村优秀创业项目”